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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种植收购合同(蔬菜类)
来源:
山东泰景律师事务所
日期:
2021-08-20 10:51:24
点击:
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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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为促进订单农业的生产,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种植产品的名称、数量、种植日期。
名称
数量(袋)
种植日期
备 注
第二条 菌种由甲方提供
。
甲方应确保提供菌种每平方米( )公斤的基本产量,因技术指导不当或菌种问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菌种款由乙方在该种产品首次出售时向甲方支付,具体约定如下:
名称
单位(公斤)
单价(元)
金额
合计金额:
大写:
小写:
第三条
种植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一)甲方无偿提供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产品质量标准:
。
(三)产品收购: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产品不予收购或议价收购。
第四条
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一)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市场价格高于最低保护价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具体约定如下:
名称
单位(公斤)
最低保护价(元)
备注
(二)货款结算: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第五条
收购地点、期限。
收购地点:
;收购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
%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
%的违约金。
(二)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
%的违约金。
(三)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的,甲方可以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也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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