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请
自2019年1月1日起,拟申请实习人员一律先通过“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请在管理信息系统显示“预审通过”后,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纸质版申请材料至市律协办理实习证。 网上申请及材料上传的说明: 1、《实习申请表》,请提供律师所盖章后的原件图片,应注意:“个人简历”需自“高中”填写至今,时间上需前后衔接,间隔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2、《实习协议》(模板见附件1),请提供律师事务所盖章和本人签字、捺手印后的原件图片。应注意:格式不能有任何修改;第九条必须有明确约定,不可写“无”或空白;第十二条第5款须注明协议页数,不可以空白;律所应加盖骑缝章; 3、指导律师执业证及最近一年度的年检页,请提供原件图片;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请提供原件图片; 5、学历证书(最高学历证书,有学位的应当一并上传学位证书),请提供原件图片; 6、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请提供原件图片; 7、居住证(正、反面)【仅非申请地户籍人员提供】,请提交临沂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原件图片;正在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提交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提供的《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回执)》,请提供原件图片; 8、人事档案保管证明(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保管证明或人事档案存放地保管证明),请提供原件图片; 9、无业证明(离职证明); 10、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2),请提供律师事务所盖章后的原件图片,应注意,原来有工作单位的需注明:该同志现已辞去原单位职务; 11、实习指导律师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3),请提供本人签字、捺手印后的原件图片; 12、个人保证书(模板见附件4),请提供本人签字、捺手印后的原件图片; 13、党组织关系转接证明(申请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须提交); 14、实习人员登记表(模板见附件5),请提供原件图片,应注意:“实习起止时间及实习证编号”、“参加集中培训时间及考核成绩”、“实习期满考核意见”无需填写;该表格内容应为1页A4纸; 15、报到证【只适用于当年的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毕业院校的派遣证(报到证)且派遣证(报到证)所载明的报到单位只能为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律所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原件图片; 16、兼职相关证明【仅申请兼职律师实习人员提供】,请提供所在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等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和目前工作岗位的证明;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和教师证或工作证等原件图片; 17、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实习相关证明【仅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实习人员提供】,请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证明、目前工作岗位以及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等原件图片。 二、现场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根据《山东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蓝色底非制服彩照一张; 2、《实习申请表》(在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下载,需双面打印); 3、《实习协议》; 4、指导律师执业证及年检页复印件;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学位的一并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 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非申请地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8、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9、无业证明(离职证明);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情况说明 ; 11、实习指导律师书面承诺; 12、个人保证书; 13、实习人员登记表(贴两寸近期免冠蓝色底非制服彩照); 14、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交); 15、党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16、兼职相关证明; 17、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实习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复印,经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后,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不满A4纸大的材料,应贴在A4纸上提交。 三、其他要求 1、提供的文件若不在一张纸上,需加盖律师事务所的骑缝章; 2、以上材料须按照要求递交材料的顺序依次排列; 3、以上证明中,有效期均为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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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实习协议.doc】已下载227次 附件【附件2. 律师事务所情况说明.doc】已下载17次 附件【附件3. 实习指导律师书面承诺.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 申请实习人员个人保证书.docx】已下载106次 附件【附件5. 实习人员登记表.docx】已下载1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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