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购房未签合同,交完首付30%房款,办理贷款受阻,后因房价上涨,开发商悔约,问能否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
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签订了认购书或类似协议书,且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经按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成立。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存在买卖合同的,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只有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有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履行不能的情况,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方面本所律师已经代理多个案件,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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